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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0-04-15 15:55:02   发布人:党建   点击数:10167次
 
 
 各教职员工:

       现将《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转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见附件)转发你们,请各教职员工切实抓好学习、贯彻工作。

一、加强学习,明确要求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各单位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对照教育部、省教育厅部署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工作,学习师德规范、宣传师德典型;坚持党建引领,通过开好“三会一课”、组织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教师与非党员教师结对联系、开展谈心谈话等,确保每一名教师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切实做到每项工作都体现师德为先。

二、注重规范,守好底线

        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教人〔2019〕60号,附件2、3)精神,认真梳理本单位最易发生的师德师风问题,尤其是针对有偿补课、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行为,重温个人签订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推动每一位教师严格自律,自觉将承诺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严格监管,压实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要严格师德考核评价,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注重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师德失范在职称评聘、岗位晋升、推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的一票否决作用。区教育局对因师德失范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转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通知》

《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

《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