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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6-21 15:12:50   发布人:办公室   点击数:15499次

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师德师风建设,把有偿家教整治落到实处,杜绝有损教师形象的不正之风,培育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维护和树立学校及教师良好的教育形象,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结合我
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有偿家教整治工作方案。
一、有偿家教整治对象
本校所有的在职教师
二、有偿家教整治内容
1.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补课、辅导并收取学生(家长)的现金、购物卡等;
2.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家教(补课、辅导);
3.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家教(补课、辅导);
4.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有偿家教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洪虎
副组长:李建中
成  员:黄建伟   卞勇平   王理华   杨益粉   周建亮
许  琴   戴小妹   张贵夕   徐  江   范  丽
有偿家教投诉电话:0519-82311399
有偿家教投诉电子邮箱:315019987@qq.com
四、有偿家教整治工作实施步骤
1.学习教育阶段(2017年6月15日前)
①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会议,学习常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并将文件挂在校园网,供大家再学习,使每一位教师都认识到从事有偿家教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了解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②通过播放视频、专人宣讲等形式,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等教育行政法规和文件,进一步理解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增强杜绝有偿家教的自觉性。
2.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22日前)
①学校通过翼校通和QQ群等平台发布相关信息,要求全体在职教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存在有偿家教等情况,须如实填写《常州市教育局中小学在职教师个人家教事项报告表》,实事求是地向学校汇报个人有偿家教的有关情况。
②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排查或通过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等形式,准确掌握本校在职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情况。
③在全体在职教师自查自纠、学校排查的基础上,针对有偿家教等情况,学校要形成有偿家教情况汇总表,并在学校橱窗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加盖学校公章并报送区教育局法规科。
3.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6月23日至8月31日)
①学校设立有偿家教投诉电子邮箱、投诉电话等,并将之在校园橱窗公示栏和校园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②学校将组织教师签订《在职教师拒绝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让在职教师作出书面承诺,从思想上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源头,约束个人行为,接受学校和同事的监督。
③学校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有偿家教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督促教师立即停止有偿家教行为,并对自身的行为作出书面反省。
4.总结评价阶段(2017年9月10日前)
主要内容:学校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一方面要总结本校有偿家教整治方面的相关经验,剖析其他兄弟学校有偿家教整治方面的典型案例,另一方面要分析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存在的问题及有偿家教整治方面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再者学校有偿家教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五、具体措施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少有从事有偿家教的问题,但从维护学校整体利益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大局出发,学校高度重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整治工作,专门成立有偿家教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学校有偿家教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整治的责任,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地开展有偿家教整治工作,全面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风和行风。
2.做好宣传发动。职业学校虽不是有偿家教整治的重点,但为了防患于未然,杜绝这种有偿家教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学校要切实抓好治理工作的组织落实,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在职教师正确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督促广大在职教师自觉遵守教师行为规范,始终保持有利于整治的舆论态势和氛围。
3.完善制度建设。学校将结合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严格学校规章,对有偿家教行为零容忍,对违规教师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同时,学校领导班子要率先行动,以身作则,积极抵制有偿家教行为。
4.落实治理责任。学校有偿家教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有偿家教整治工作,要做到态度上旗帜鲜明、管理上措施具体、整治上果断有力。而校长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长,对有偿家教整治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有偿家教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其他成员在治理有偿家教工作中,必须根据分工,各司其责。学校的在职教师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自觉抵制和拒绝从事有偿家教行。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