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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细测

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教学质量评估细则

 

为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质量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给学校的教学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根据有关教学评价的若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学质量评估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起主动适应社会需要的自我激励、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教学运行机制,健全有效的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以进一步推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在切实保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规模与质量的统一,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目的

教学质量评估是加强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教学质量评估具有导向、调控、鉴定和激励等多种功能。通过教学效果评价教师,素质能力评价学生,社会贡献评价教学水平,能够最大限度地对实现教学目标的程度做出鉴定、对是否达到教学目标要求做出判断、对存在的问题做出诊断。同时,以教学质量评估为契机,通过创新评价机制,可以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体系。  

三、评估范围

1.全校任课教师,包括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外聘教师。

四、评估内容

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测评,即备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指导、作业批改、试题与评卷等各个教学环节全过程教学质量的测评。其中课堂教学为主要测评环节。

五、评估指标(教学质量评价总分为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内容

权重

序号

内容

分值

1

学生评价

0.30

1

教师职业纪律

10

2

教师素质

12

3

课堂教学组织

10

4

备课情况

12

5

重点、难点、

12

6

板书

10

7

教学方法、教学手段

8

8

作业、答疑

10

9

师生互动

8

10

信息量、深广度

8

2

教师评价

0.30

1

熟练程度

10

2

概念原理

12

3

内容

14

4

重点、难点

12

5

条理性

9

6

联系实际

10

7

启发性

10

8

课堂组织

9

9

语言表达

7

10

新知识、新技术

7

3

学校评价

0.20

1

年级制定

100

4

教学检查

0.20

1

教学工作纪律

100

合计

10

100

六、评估方法

(一)学生评价

学生使用《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采取无记名方式,每学期对任课教师评价1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

(二)教师评价

教师对评估范围内的教师进行听课,每次听课教师在1025人之间,教师平均分掌握在95

(三)教学检查

1.出现教学工作违纪情况,每次扣10分。

2.出现教学事故一次,则该项分数为零分。

(四)评价结果由教务处负责汇总、存档,报教务处主任,并上报给校长室。

 

                                                

 

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的管理成效,稳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出更多、更好的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根据《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范(试行)》,并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内容

(一)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是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其主要监测点为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社会发展需求、课程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专业结构与设置、专业建设与发展方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创业教育、校企合作等。

(二)课堂教学过程

课堂教学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生命线,其主要监测点为课程建设、教学大纲制定与实施、教材建设、师资配备、授课计划、教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质量、教学手段与方法改革、考核方式与试卷质量、教学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等。

(三)教学质量保障

1.教学资源监测。主要监测的是师资队伍结构、质量及其建设与发展状况;教室的现代化教学设备配置状况;实训场室建设、实训设备配置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状况;智慧校园建设、图文信息建设状况;教学专项经费投入与使用状况等。

2.管理队伍监测。主要监测学校管理机构的健全、队伍结构状况、班子管理水平以及工作效率等。

3.制度建设监测。主要监测教育教学制度健全与科学合理性,特别是教学文件的齐备、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学生管理的规范等

4.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监测。主要监测点教育教学的改革、教学模式创新、改革的成效等。

(四)人才培养质量

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是学生职业实践能力、职业素养的养成。主要监测点为学生职业基本技能、职业发展能力、技术创新能力、职业素养、学生就业率及就业层次、毕业生工作状况、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社会对学校综合评价及学生技能竞赛状况等。

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机制

学校实施校、部二级监测,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及个人都有监督反映的职责和义务。

(一)学校相关部门实施一级监测

1.校务委员会、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监测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重大教学改革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专业建设与发展方向,指导教务处、学工处、专业部及各教研组抓好教育教学相关工作。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信息监测中心。

2.教务处、科研处:主要监测《教学管理工作规程》、《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师资等教学资源的配备利用情况,负责向教学工作委员人汇报,向各部、处室反馈教学资源和教学质量状态信息。

3.学工处、校团委:主要监测与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相关的教学活动,监测学生就业及毕业生工作适应状况以及用人单位和社会的综合评价等。

4.督察室:主要监测与评价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以及教师职业道德、履行职责等情况,对教学和教学管理部门制度实施及相关教学管理状况实施再监督。负责向教学工作委员会汇报、向各教学部及相关处室、教师反馈相关教学质量信息。

(二)各专业部实施二级监测

各专业部主要监测《教学主任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及其他有关制定的实施情况,重点监测本专业部相关的专业建设与发展、教学计划实施状况、教学文件的齐备、产学研结合、素质教育、教学资源配置等运行状况。

三、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方式

(一)监测方式

1.听课制。包括校领导听课,教务处和科研处、督察室、教学督导人员等教学职能部门听课,各专业部主任和教研组长等听课。

2.检查制。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公布教学检查结果。检查制度主要采用以下方式:

1)教学日常检查:由校、部两级教学管理人员实施教学日常检查工作,分别对全校和教学部的教学工作进行常规检查并记录,每周进行小结,并报监测中心。

2)定期检查:即开展期限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3)专项检查:即以实施职业素养教育、创新教育、产学研结合为核心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专项检查以及授课计划检查、教案检查、试题命题与阅卷的检查等。

4)随机检查:由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等部门组织对教师授课的教案、学生的作业、实验实训报告、实习报告(总结)、毕业论文(设计)等抽样检查。

3.评教评学制。由学生、辅导员、教师、专家(含相关业务部门专家与兼职教师)、相关部门领导分别进行评教评学,从不同角度了解和认识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管理部门管理情况等,学风、校风状况及其与业务部门需求的差距情况。

4.测评制。一是由教务处组织全校学生、教师根据《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定性定量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二是督察室根据相关的规定设置测评体系,并对教师教学质量做出评价。

5.质量跟踪。由学工处和就业办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就业及市场调查的结果,向学校领导及教学管理部门或教学工作委员会提供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能力体系要求等教学需求信息,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6.信息公开制。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部门将监测信息在相关范围内公开。

(二)程序

1.信息集中。所有与教育教学质量相关的信息,都要逐级汇集到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教研组向教务处汇报;各专业部、督察室、教务处等部门直接以书面或以口头形式报告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个人有义务向相关部门直接反映有关信息。

2.监测中心及对集中上来的信息进行调研分析,并将确证的信息反馈到相关单位和部门。各部门能自行解决的由部门解决,单个部门难以解决的由监测中心或校领导决策。

基本原则是,监测体系的运行均赋予各部门(层次)自我调节功能,应具有自控能力;但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某些具有负面影响的问题或苗头必须及时反映,便于总体运行的调控。

3.跟踪监测。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对所反馈的问题实施跟踪监测,直到问题和到合理解决。

 

 

 

 

 

 

 

 

 

 

 

 

 

 

 

 

 

 

 

 

 

 

 

 

 

 

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课程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课程考核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学效果、检验教学目标达成程度、监测和监控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课程考核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学校的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效。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课程考核的公平公正,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要求

1.课程考核应切实为实现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服务。职业教育重在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熟练的专业技能和可持续发展的学习与社会适应能力,为此,学校要求教师积极探索适合本课程教学规律的考核方式。

2.在课程考试的科目上,要增加技能项目的考核;在考试内容上,要以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知识应用为主;在考试方法上,提倡考试形式的多样化;在成绩评定上,注重过程性考核,引导学生重视平时学习;在命题和试卷的评阅标准上,提倡多种方法答题,鼓励学生创新性思维,对有创新内容的答题加分。

3.课程考核应确保公平公正。各类课程考核都要制订明确的评分标准,评分要严格按标准执行;课程考核组织要有序、规范,改革考核方式需由专业部审核,报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必须在课程学习开始即告知学生本课程的考核方式、要求;教师不能以改革的名义,放松对学生的严格要求,甚至放弃必要的考核。

二、课程考核的基本形式、方法

每门课程可根据本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选择适当的考核形式,鼓励教师改革考核形式,以能力为本,积极采用操作考核、综合项目考核、职业现场考核、口试、作业(课程设计、调研报告)考核等方式,改革单一背定理、背知识的笔试考核。

不同形式的考核可以是开放式的、半开放式的或闭卷式的。开放式的考核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按照考核要求,完成考核内容;半开放式的考核指学生在课堂时间内、可参阅资料自主完成考核内容。

不同形式的考核可采用学生独立完成或小组协同完成的方法组织学生进行考核。

不同形式的考核可由教师、学生、企业等担任评价主体或相互结合。

三、课程考核的设计要求

1.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课程进行一体化考核设计,在考核内容、考核要求、考核方式等设计方面,体现出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辅相成的关系。根据课程性质,有些课程成绩可以由平时过程性考核成绩直接给定。

2.课程考核设计要能够促进学生主动学习,要有助于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

3.课程考核设计必须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选择适当的考核形式。

4.课程考核设计要明确考核要求、时间进度、考核形式、考核标准、考核比例要求等。

5.过程性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所占比例,同时应考虑学生学习态度。

四、课程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过程性考核的组织实施

1.任课教师的职责

①完成过程性考核设计方案。

②按要求布置过程性考核内容和收回考核资料。

③批阅记分作业、方案设计、调研报告等,要有批语、批注和成绩评定,并及时反馈学生。

④组织以实践教学为主的课程考核,要制定详细的评分规则,明确评分标准,要有考核内容、时间、实施情况的记载和成绩评定。严禁随意变更评分规则和标准,打感情分或变相送分。

2.专业(教研室)的职责

①审核所属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方案。

②组织落实过程性考核过程。

③组织教研活动,研讨过程性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并协助任课教师(课程组)做好课程的过程性考核工作。

3.教务处和督导室职责

①检查、抽查过程性考核方案落实情况。

②及时反馈、调整、改进过程性考核有关工作。

(二)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的组织实施

1.课程期末考核总体日程安排由教务处统一确定。

2.考核安排一经公布,不可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经学校主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后调整。

3.监考人员由学校负责安排,每考场指派监考人员2人。

4.监考人员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一般排定后不再变更。因故确需变更或请他人代替时,必须事先征得学校同意,无故不到或迟到者,按教学事故处理。监考结束后应及时将《监考记录表》交学校。

5.期末考试期间,学校督导、教务处应安排考试巡视员。负责考场巡视、督察考风考纪并配合处理有关事宜。巡视员应认真履行巡视职责,秉公办事。

五、阅卷、评分与档案保存

1.试卷用全校统一格式试卷纸印刷,试卷纸应包括学年学期、考试科目名称,考核适用班级、AB卷、开闭卷。左侧装订线内有专业、班级、学号、姓名等栏目。命题试卷考试应准备AB两套试卷(即考卷与备用卷),其难度和覆盖面应基本一致,两套试卷中应避免有重复题目。命题时,每份试卷需提供其相应的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

2.试卷一般由命题教师校核,教研组长应把好命题关。

3.有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试卷的印制、核对和保管工作,确保试卷印刷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4.各课程试卷在考试前后的各个环节中都必须严格保密,严防泄密。凡出现泄密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和管理

1.考试课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某些实践为主课程或以百分制计分有困难的课程(如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等)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2.各老师应认真组织阅卷,严格执行有关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反映学生考试实际情况。试卷一般应组织集中评阅,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评分标准、流水作业评卷的方式进行。考核范围广的课程,如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应努力创造条件,推行教、考分离。

3.评卷中严禁随意变更评分标准,打感情分或变相送分。教师在阅卷时,每道题都要有对或错的记号,并在指定的位置写明该题的扣分或得分数。认真做好评卷复核和核分工作,杜绝各类差错,学校由督导室、教务处负责抽检。

4.阅卷期间,严禁学生到阅卷场地或教师家里打探成绩、干扰阅卷;任何人不可为考生说情提分,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5.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均不可利用职权或便利更改学生成绩(包括等级和分数)。如确有差错或评卷有误时,由评卷教师或任课教师向学校提出,由学校主管教学校长同意后指定人员进行核实,结果报教务处室审核后方可书面通知更改成绩,否则更改成绩无效。

6.学生课程考试试卷及各种成绩登记表属于教学档案的一部分,应妥善保管。试卷保存期一般为三年(从学生毕业年份起算)。存放期满,由学校统一处理。

七、课程考核成绩登记的规定

1.登记格式

成绩登记一律按照教学管理软件上的成绩格式要求登录成绩。

2.成绩登记要求

①成绩用百分制,不能有小数点;

②无成绩学生视具体情况只能登记为“旷考”、“缓考”、“作弊”三种文字(在备注栏中下拉);成绩登记中不能有空格(但是不能随便给个0)、“/”等符号;也不必写“实习”、“参军”、“病假”、“补考”、“重修”、“退学”、“休学”等文字,这些在学籍管理中专门有统计和分类;除体育课,免修课程直接登记成绩,不要写“免修”字样。

八、教师监考规定

1.考试前30分钟,监考教师在考场办公室领取试卷。领取时,要确认试卷、答题纸数量;考试前15分钟,监考教师清理检查考场,考生可进场(教室后门必须关上,只开前门),考生应将学生证放在桌子左上角。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监考教师必须提醒考生待开考信号(铃声)发出后才能答题。

2.考生坐好后,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①每一考生拿到试卷要检查是否有缺漏、重复试卷,如有应立即举手,由监考教师检查并予以补换;

②考生应在试卷规定位置写上姓名、学号及班级,不允许在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等;

③答案要求做在答题纸上的部分,做在试卷上无效。并且在考试结束上交试卷时应将答题纸和试卷分开;

④除试卷上特别说明要用铅笔,一般答题不得用铅笔。答题要用黑色或兰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且不得用两种及两种以上颜色。

⑤告知考生进入考场不得带手机、BP机等通信工具,如已带至,必须关机且放在讲台上。

3.迟到在15分钟以内的考生允许进场考试;迟到超过15分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才允许考生退场。

4.开始考试信号(铃声)发出后,监考教师宣布答题开始。在考试过程中,考场前后位置应各有一位监考教师,监考教师不得在考场内念题、做题,不得检查考生答题情况,不得抽烟、阅读书报、交头接耳,不得提前和延误考试时间。在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不得随意进出考场,不得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5.监考教师要核准考生身份,监视考生应试,预防考生作弊,坚决制止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对计算器等文具应检查是否符合考试规定,未经监考教师同意,考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发现考生违纪,应按《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规定当场作出处理,并如实填写《监考记录表》,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记录单后,交考生所在的专业部处理。

6.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对于考生就试卷印刷文字不清楚之处所提的询问,应当众答复或通过巡考有关人员答复。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7.考生结束信号(铃声)发出后,监考教师宣布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并离开考场,然后收卷。在收卷时应再次检查试卷是否齐全,同时若有缺考试卷、多余试卷也应一并带回考试办公室上交。

8.详细填写《监考记录表》,有缺考学生要写上该生名字,若有意外事情发生应简要写明。最后要有监考教师本人签名。

九、本细则自201391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办法

 

为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形成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推进我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科学严谨的教学质量考核,对教师教学质量、教学水平做出合理的阶段性评价,为教学管理、教师培养、教师考核及职称评聘提供第一手资料,从而引导和激励教师投入教学,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

3.日常考核、阶段性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包括全校所有专、兼职授课教师和专聘教师。考核范围包括理论教学、实验实训教学和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等各个环节。

四、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组,统筹协调全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制定和完善考核实施办法与指标体系,审核和认定考核结果,研究和处理考核工作中各种的重要事项。

2.考核领导组下设考核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具体负责草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制度和政策,安排各学年度的考核工作进程,协调学校督察室和各考核工作组的工作,汇总统计各专业部上报的考核结果,并上报学校备案。

五、考核方式

我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主要由领导专家及同行评价、学生评教、教学管理部门评价、教学基本工作量和教学研究与改革五个方面组成。具体的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如下:

1.领导、专家及同行评价(30分)

根据《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听课评价制度》规定的校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教师等各类人员听课评价结果,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打分。其中,校领导与职能部门中基层管理人员的听课结果由督察室汇总统计,并定期反馈至各专业部;教师的听课结果由各专业部汇总统计。

领导、专家及同行评价由各教学单位考核工作组直接评分。此项得分为一学年中教师被听课评价得分的平均分。

2.学生评教(40分)

学生评教以学期为单位,由学生对所学课程及任课教师,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师生交流等方面做出评价。学生评教结果由教务处每学期向各专业部提供一次,考核时取两学期平均值。若教师在当学期有多门课程参与评价,则取平均值。

学生评教由各专业部考核工作组直接评分。

3.教学管理部门评价(20分)

各专业部根据日常开展的教学秩序、教学资料(教案、讲稿、大纲)等常规检查以及教务处、督察室等相关管理部门专项检查结果,对任课教师进行全面考核。

教学管理部门评价由各专业部考核工作组直接评分。评分依据为:在历次检查中,每出现一次一般问题,扣1分;出现一次教学差错扣2分,一次一般教学事故扣5分。

4.教学基本工作量(5分)

教师应积极主动地接受并承担教学单位安排的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情况进行评分。无故不接受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程考核命题、监考、阅卷等)的,此项不得分。

教学基本工作量由教师自评,专业部考核工作组复评。

5.教学研究与改革(5分)

教师有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1)参加各类教学竞赛并获校级优秀奖及以上;

2)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

3)在四类以上期刊发表教学论文1篇以上;

4)主持1项教研课题;

5)参与1项教研课题,其中省级排名前3,校级排名前2(参与排名,不含主持人);

6)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考核方式等),并有一定的阶段性成果。

教学研究与改革由教师自评,并提供自评依据,教学单位考核工作组复评。

六、考核结果

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按领导、专家及同行评价占30%,学生评教占40%,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占20%,教学基本工作量、教学研究与改革各占5%的比例,以百分制确定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总成绩。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5分及以上)、合格(60分及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

3.对学生反映强烈、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考核期间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教学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

七、考核要求

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专业部为单位进行,每学年组织一次。

2.考核结果需在本教学单位内进行公示。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教学单位考核工作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工作组应尽快提出复核意见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3.各教学单位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教务处提交本单位教师考核结果。教务处于每年7月初汇总本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并上报学校备案。

八、结果运用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载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